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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旌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治国为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琼毓为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蔡金陵的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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