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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旌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志鹏为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刘玉春为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梅钰田的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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