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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旌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1-16 16:07 信息来源: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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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旌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6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旗会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县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坚持1136工作思路,凝神聚力、开拓创新,务实担当、拼搏进取,在新的征程上谱写现代化美好旌德建设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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