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旌德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的决议
(2024年1月16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旌德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旌德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旌德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旌德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