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祎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现将我院审查起诉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秉持“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执法理念,全面履行刑事审查起诉职能,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3件796人,共提起公诉298件465人,所有公诉的案件均获有罪判决,依法相对不起诉79件115人,存疑不起诉7件9人。共提出量刑建议406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87.3%,采纳量刑建议391人,采纳率96.3%。从统计数据上看,涉案人数居前五位的罪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138件138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4件76人、诈骗罪34件57人、开设赌场罪12件5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1件49人,共计229件371人,案件占总受理案件数的49.5%,人数占46.6%。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护安维稳,推进平安旌德建设
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导向,发挥公诉职能作用,以严维稳、以宽促和,积极推进平安旌德建设。
严惩侵犯人民生命财产权利暴力犯罪。三年来共受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00件137人,涉“黄赌毒”、寻衅滋事等恶性犯罪案件33件163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5件70人。先后提前介入、批准逮捕了汪某丰故意杀人案,从重从快办理了高某美非法集资案等在全县影响较大、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满意率位居全省第1位。
从严从快惩治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与监察委的协调配合,积极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就案件定性及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审查机制,最大限度缩短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时间。三年来共应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2件次,办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4件14人,提起公诉13人,法院均采纳我院的量刑建议,作出有罪判决,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建设。三年来,办理扫黑除恶案件9件59人,打击了旌德县“两邵”恶势力犯罪集团、指定管辖的郎溪县王某勇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宁国市公安局洪某等涉“伞网”案件。全程参与办理中央督办的陶某彬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移送伞网线索24条。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定期专题研究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扫黑除恶宣传信息200余条,深入社区、农村及学校周边开展现场宣传1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为全县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行业清源,对黑恶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 份,其中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出加强案件审理、杜绝虚假诉讼的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扫黑除恶期间,我院“两邵”恶势力犯罪集团办案组荣获市级先进集体,3名个人被评为市县级先进个人。
全力融入社会治理创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三年来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15人,对526人适用认罪认罚规定从宽处理。注重化解矛盾,力求案结事了,在检察环节促成刑事和解18件。注重特殊群体保护,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件10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充分彰显司法温度。注重延伸检察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县法院邀请辖区学校学生、人大代表、发案单位人员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为学生上法治课等多种方式“携手未来,共护明天”。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利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坚持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找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供给的对接点,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县委关于生态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生态检察办案力度,优化“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办案模式,护航“两山”基地建设。三年来共办理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57件78人,其中办理的杜某义、吴某法非法占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省院评为“守护江淮美好家园”十大典型案例。“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被省院评为基层院建设九大品牌之一。围绕县委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工作部署,办理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件19人,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引导民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落实县委脱贫攻坚战部署,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精准脱贫”工作,向白地镇被害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万元,累计帮扶涉案困难群众 4户,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发生。
护航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来,审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9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金融犯罪8人依法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共办理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1件40人,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制度,经县委深改组审议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司法处理的同时,监督指导企业合规发展。通过合规审查等共对7家民营企业、8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理。
依法履职,全力维护民生民利。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了庄某木、庄某林诈骗67名农村老年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省院评为民生检察典型案例。紧盯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5件6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和完善与纪委监委在反腐败工作上的衔接配合,提起公诉职务犯罪13件13人,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司法职能作用。
(三)着力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三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监督撤案19件,追捕追诉11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存疑不起诉9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14件。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升打击合力。三年共提前介入42件,其中办理陶某彬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派员与公安专案组一体办案,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00余条,立案监督1件,追捕追诉3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出席庭前会议3件次,派员出庭支持公诉286件次,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强化对审判程序、审判过程的检察监督,三年来共对审判活动中的瑕疵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先后列席11次审委会,对讨论审议的案件充分发表监督意见。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公检法三机关对刑事政策的协同把握,促进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探索完善刑侦、基层派出所检察监督机制,2022年4月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针对新型网络犯罪、涉众型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实现个案实时交流、类案定期沟通,积极构建监督、配合、引导相统一的新型检警关系。
(四)着力从严治检,打造过硬公诉队伍
加强政治素质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坚决贯彻党中央和高检院的各项改革部署,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主动适应新发展新变化,建设专业化检察队伍,加强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本院成立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办案组,采用专案专办、重大案件集中骨干办理等措施在实战中培养骨干人才,选派年轻检察官参与上级院管辖的专业领域重大案件的办理,我院检察官参与办理的张某凌涉税案件办案组被评为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充分支持、鼓励检察官参加公诉人论辩、技能比武等业务竞赛提升实战能力。三年来,共有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我院在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考评中人均分第一名,2022年我院被评为洗钱犯罪专项打击先进集体。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部署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案件质量内部管理,实现质量评查全覆盖;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表”月报告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的公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参与社会治理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公诉干警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在案件审查、出庭指控犯罪方面,与庭审实质化标准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诉讼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落后,影响监督效果;四是在“智慧公诉”建设方面,信息化、大数据在辅助司法办案中的综合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院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职能定位,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公诉职责,推动公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更加注重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地把审查起诉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县委和人大汇报开展审查起诉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经常性开展走访、座谈活动,通过人大代表的呼吁和支持,营造公诉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三是更加注重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引导侦查,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规范办案流程,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审查到位、证据核查清楚、罪名定性准确。加大案件质量同步评查力度,倒逼办案质量水平提升。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避免冤假错案。
四是更加注重公诉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牢忠诚履职、依法用权、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加强全员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加大对青年检察官的培养力度。加快“智慧公诉”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与公诉工作的契合点,提升公诉工作现代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审议我院审查起诉工作,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旌德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推动刑事审查起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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