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旌德县审计局局长 江烈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将2020年8月份以来组织实施的其他审计工作情况,一并纳入本报告。
2020年,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力“六稳”、“六保”,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疫情、灾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全力确保了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民生需求,从审计情况来看,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减税降费75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6496万元,较好地促进旌德经济社会发展。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2020年对财政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10%进行压减,将节省的资金更多的用于疫情防控、基层“三保”及相关重点领域投入。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促进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2020年,县财政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89万元,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2020年民生支出14.0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5.4%,33项民生工程总投资3.64亿元,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1.17亿元已足额到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逐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水平。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末县级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08个,总人数6115人(在职3990人、退休2111人、离休14人),较上年增加44人,增长0.72%。
(一)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
1.总预算资金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收入总计186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9%,比上年增长0.2%),上年结余11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9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630万元,调入资金2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支出总计185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8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比上年增长3.28%),上解上级支出11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66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2万元。收支对比,年末结余112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总收入537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81%),上年结余3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65万元,调入资金26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500万元。总支出528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32%)。年末结余91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上年结余23179万元,本年收入24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1%),本年支出18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年末结余2924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本年收入265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经营企业利润收入60万元。本年调出资金265万元。年末结余0元。
2.非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020年,纳入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总额8831.06万元(含上年结余4023.49万元),本年支出3265.98万元,年末结余5565.08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来源总额为185654万元(含上年结余66973万元),支出总额113582万元,年末银行存款余额72072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县财政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资料反映,至2020年末,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6937万元,比上年末150471万元增加16466万元,未突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7496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2020年全县实施政府采购的一级预算单位共计52家,采购金额23683.16万元,其中21家一级预算单位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采购金额1406.26万元。
2.部分单位可用预算指标执行率较低。通过对全县104家单位(包括二级机构)当年可用预算指标与实际支付额度数据进行比对分析,2020年可用指标平均执行率为97%,其中低于平均水平的有11家单位,最低的执行率仅为0.57%,申请的指标余1652.3万元未执行完毕。2020年底预算共收回当年预算结余指标286.75万元,安排预算指标结转2224.27万元。
3.部分预算收入未上缴国库。截至2020年底,应缴未缴国库资金257.89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及股室利息收入54.13万元、资产运营中心历年收入结余203.76万元。
4.拨入财政专户部分资金未使用、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2019年、2020年预算各拨给经建股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87万元,2020年11月预算拨农业股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61万元,截至审计时,资金分别结余在经建股和农业股,尚未使用,未形成支出。2019年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专项资金123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693.4万元,2020年第二批省级水利资金1980万元,当年使用率仅分别为2.6%、5.5%和8.4%。
5.农发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审计时,农业股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合计216.3万元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应作为存量资金进行清理而未清理,其中:2015年未实施项目资金210万元、历年项目结余滚存资金6.3万元。
6.省级交通专项等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20年3月,经建股将省级交通专项资金800万元、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资金382.2万元直接拨付给交运局;12月,将重点领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75万元直接拨付给住建委,将省级交通专项资金1400.3万元直接拨付给交运局,均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县委审计委员会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主要对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文旅局等3个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县住建局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
1.执收单位未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县供水公司一水厂、二水厂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0年12月底,一水厂欠缴162.6万元,二水厂欠缴94.22万元。
2.人防易地建设费未收缴到位。截至2020年12月底,人防易地建设费157.63万元未收缴到位,其中县华城紫云府欠款25.37万元、徽水人家欠款34.57万元、旌德大市场欠款59.69万元、和平花苑小区欠款38万元。
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资料签章不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早于签证单的日期、防空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证日期早于建设意见书审批时间、县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未按合同付款方式结算、部分工程结算表数字不准确等。
(二)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
1.办公用房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未组织人员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台账均以各单位自行上报数据为准,办公用房动态管理不到位。
2.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2018年、2019年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84.92万元、117.11万元。
3.资产管理与处置不规范。未履行审批手续即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移交给外单位使用,购置公务车调拨给外单位使用,资产减少后当年未进行会计核算。
(三)文旅局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2003年应缴财政款2.7万元长期挂账,2019年3月党组会研究决定进行销账处理,计入累计盈余科目。
2.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新增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资产账账不符等问题。
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施工进度施工、工程竣工与验收签证程序不规范、合同履约未到位等问题。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省厅下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要点,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县人社局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部分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2020年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任务1435人,实际完成141人。
2.财政收入短收等原因造成民生保障资金困难。2020年1-8月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40万元,同比减收3542万元,基层“三保”保障水平较低,基层治理和“三保”兜底方面存在风险。
3.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部分未完成绩效目标任务。2020年从中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补助每个乡镇卫生院6万元,用于传染病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弃物处理、现场处置能力建设,经抽查发现,该资金实际并未使用。
4.县域医疗卫生领域专业人才短缺。
5.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连续两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致使我县分配额度被扣减。我县2020年专项债券扣减额度500万元,2021年专项债券扣减额度1600万元。其中部分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较低,如:2020年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和经开区健康制造产业园2个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低,分别为0%、52%。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0年11月、2021年5月,县审计局先后对县旅游公司、工投公司两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投资管理职责缺失,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县旅游公司对印象旅行社等公司进行投资,仅入股,不参与经营和管理,未关注被投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签订的股份合作协议中也未明确盈利分配条款。县工投公司为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对外大额度借款予以担保,但未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
2.内控制度不完善。县工投公司未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也未向职工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3.大额资金运作事项未经集体决策。2020年3月县工投公司借给县旅游公司200万元,且后期续借,都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县工投公司存在工程资料签章不全、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早于签证单的日期等问题。
5.财务管理不到位。县工投公司存在工业区厂房租赁费302.77万元应收未收、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
五、项目建设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20年7月,县审计局对2017年以来我县实施的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中小河流治理方塘河云乐段项目未能完成省政府要求进度。根据省政府要求,该项目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截至审计时该项目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未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2.工程监理考勤不达标。2019年4月、7月,麻川河洋川段项目关键岗位监理考勤率分别为80%和86%,未达标。
3.施工单位施工不规范。麻川河洋川段河道治理工程Ⅱ标段左岸K2+500- K2+630段,基槽坑开挖高坡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二)社保基金审计情况。根据审计署审计项目统一安排,2020年12月-2021年2月,就旌德县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使用限制性用药并通过医保报销。2020年我县共有17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使用限制性用药4376支并通过医保基金报销,涉及507人(1365人次),合计报销金额2.77万元。
2.按病种付费结算项目少。2020年我县职工医保按病种付费项目不足100种,仅为64种,当年实际按病种付费结算金额147.36万元,仅占职工医保基金结算总额的6.4%。
3.未按规定实施医保基金竞争性存放。截至2020年底,医保基金财政专户活期及定期存款合计15085.84万元,未通过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银行进行存放。
4.部分医保基金未在专户内运行。2019年11月,职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以暂付款形式转1000万元到社保股管理的非医保基金账户,该笔资金于2020年12月归还,利息12.13万元,未计入职工医保基金账户,经本次审计提出后,于2021年1月29日,将利息12.13万元转入职工医保基金账户。
5.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活期存款未实行优惠利率。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的活期存款未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均以活期存款计息。
6.医保信息系统数据不准。居民医保系统中部分录入的参保人员信息不准确,有的姓名错误,有的身份信息错误,直接影响了参保人医保报销。另医保生产库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不一致。
7.基金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不精准。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实施准备期清算存在3人漏缴,其中漏缴清算期间职业年金2.2万元,漏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68万元。
8.领取职工保待遇人员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余额应退未退。10名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因重复参保,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合计1.62万元,至今未办理注销手续,个人账户资金未清退给个人。
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核算不准。2020年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账面结余44.82万元,实际财政专户结余269.27万元,银行活期存款269.27万元,基金账实不符。
六、政府投资决算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县委审计委员会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底,共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6个,其中:2020年5个,2021年1个。送审金额40487.94万元,审定金额37391.9万元,审计核减金额3096.04万元,核减率为7.6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资料及手续不全。如:最后一公里”项目竣工资料中缺少竣工图;县一级绿道一期北段工程部分隐蔽工程无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健康智造产业科技孵化器一期厂房工程验收不完整,酶化车间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签字盖章;S217西迁改建工程监理单位未在测量记录表签字确认。
2.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涉审项目中有3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高铁新区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建设总成本超项目批准的估算0.13亿元,超3.68%;灵芝公园高铁新区110千伏A4塔周边山体边坡防护工程、上部绿化工程等子项目未经审批立项,灵芝公园项目设计与公园实际情况不符;县一级绿道一期北段工程已完成验收工作,但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交付工程管理使用单位。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1.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无预算不得支出,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对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考核、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等制度,缩小预决算差异,提高年初预算执行到位率。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为优化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落实支出责任提供依据。
2.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梳理整合各类财政资源,及时清理财政借垫款和往来款,盘活各类沉淀、闲置和结余资金,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不断满足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杜绝“以拨代支”等违规行为,对于从国库拨付到财政专户的资金,要采取措施加快形成实际支出,防止资金滞留专户。
3.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做好专项资金财务核算,同时应加大专项资金跟踪监管力度,资金拨到哪里,资金监管就跟到哪里,督促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使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资金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审计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