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毕剑勇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了“四个最严”要求,2019年以来,旌德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夯实检测、追溯、执法监管基础,努力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达到98%以上。
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一)开展达标提质行动。鼓励“三品一标”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企业生产技术标准,实行全程标准化生产。目前,我县水稻、茶叶、花生、芦笋、菊花、蓝莓、葡萄、黄牛等农产品均按照标准生产、管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本行业省内地方标准,如格瑞菊花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先后制定了菊花种植、加工安徽省地方标准,对于企业规范生产、加工,全程质量管控起到确定性作用。
(二)强化农业绿色生产。先后建成万亩一季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千亩绿肥种植示范片、百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各1个,各类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5个。农作物化肥使用量4239吨(折纯量),同比减少197吨;农药使用量80吨,同比减少1.5吨。化肥农药使用持续实现负增长。
(三)加强品牌培育认证。2019年新发展“三品一标”认证企业5家,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企业31家,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9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2家、有机食品认证企业5家,继“旌德天山真香”、“旌德灵芝”、“旌德黄牛”后、“乔亭小籽花生”、“旌德青蔗”再获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旌德农产品地理标志增幅位居全市第一。2019年“旌德灵芝”作为全省五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之一被农业部列入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11月县政府在江西南昌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顺利举行“旌德灵芝”品牌推介会。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点38个,全年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性抽检工作。2019年监督性抽检水产品、蔬菜、茶叶、兽药残留、瘦肉精”、畜禽粪便重金属等样品300份,检测合格率100%;县检测中心各类农产品例行抽检工作稳步进行,全年共完成农产品抽检样品301个,检测品种达30余种,抽检合格率达100%;全县快检体系共检测样品16157个,监测合格率99.9%。
(五)健全监测体系。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建于2017年,由于检测专项人才缺乏,经与安徽奥创检测有限公司协商,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共建旌德县农产品检测中心。目前检测中心已正常运营,顺利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全县各镇均按“五站合一”推广体系建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落实了2名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落实1名村主要领导为协管员,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六)开展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2019年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发〔2019〕74号)要求,我县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农产品的消费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50家次,指导培训7场次、35人次,开展10次监督性抽检,共抽样蔬菜9个、禽蛋样本5个、鸡肉样本1个、猪肉样本1个、牛尿样本3个、水产样品6个,县检测中心开展例行监测2次,监测样品115个,结果全部合格。查处问题10起: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记录不完善责令整改7起,农药抽检不合格行政执法案件3起。
(七)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按照农业部要求,2020年在全国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构建起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无缝隙监管体系。我县由县农水局、市场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旌德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宣传活动,在全县各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现场帮助群众和主体了解相关制度和政策,并发放《旌德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截止目前,旌德县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发放告知书100余份,宣传资料300余份,全县已有25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先行实施了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已开具农产品合格证818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达135.92吨。
(八)强化全程追溯管理。全县31个“三品一标”产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按照追溯平台实施要求,配备必要的追溯装备,积极采用移动互联等便捷化的技术手段,实施农产品扫码交易,如实采集追溯信息,实现信息流和实物流同步运转。
(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运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实施分类监管、行业评先评优、农业项目支持、财政资金补助的主体资质审查必要条件。逐步推进农资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积极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十)推进社会共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扫黑除恶、主题教育等宣传咨询16场次,接待咨询人员15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7000余份。积极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工作,旌德县三溪镇被认定为第二批“宣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2019年对全县31家农资经营主体和31家三品认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农资经营主体A级 4家B级27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企业A级9家B22家。2020年将信用评价扩大到非标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企业,将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挂钩。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畅
农产品从田间到百姓餐桌,监管权限分散在农业、市场部门,农业和市场部门虽然分别对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难以追溯生产源头,存在监管漏洞。
(二)监管范围难以全覆盖
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监督对象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而我县一家一户的种植模式还普遍存在,特别是县城附近的蔬菜种植户,在日常监管中只能说服教育,缺乏监管手段,给执法带来了难度,也降低了效率同时增加了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三)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