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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14 10:36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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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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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和督促引导,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县政府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要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从事安监工作的积极性。

  二、继续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落实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整合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完善和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安监工作基础。要研究完善乡镇、开发区安全监管体系,解决和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强化乡镇、开发区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生产监管死角。要关心爱护安监干部,注意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安监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强队伍作风,努力培养一支懂法、守法、文明执法,技术精良、作风过硬的安监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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