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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安排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10-11 08:10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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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第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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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关于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安排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朱立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安排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06年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依法治县稳步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新形势下,普法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还存在发展不平衡、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机制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重要性的认识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型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使之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为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及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线,发扬成绩、传承经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要总结提炼“五五”普法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果,大力推广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制定符合深入实施依法治县战略、构建和谐旌德、促进社会发展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使之充分体现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普法工作的新发展。

  三、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要以宪法为核心,把与人民群众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做到重要法律重点宣传,一般法律宣传重点;要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强;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推动工作开展,实现“普治并举”。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健全普法工作领导组织,增强县普法办力量,加大普法工作的指导。完善普法考核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责权明晰、分工明确、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将普法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提高普法工作的保障水平。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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