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旌德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人民法院王慧等6名法官、县人民检察院蔡金陵等5名检察官开展述职评议。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述职评议法官、检察官的情况,现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对象
县人民法院:王 慧(副院长)
周家青(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慧琳(审判委员会委员)
梅钰田(审判员)
潘志鹏(审判员)
程莉萍(审判员)
县人民检察院:蔡金陵(副检察长)
汪伟平(检察委员会委员)
宋治国(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琼毓(检察员)
唐 华(检察员)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上述11名法官、检察官自2014年以来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旌德建设情况;履行职责、公正司法、勤政廉洁情况等。
三、征求意见时间和方式: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电,对被述职评议的法官、检察官履职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11月15日。
联系电话:0563-8604792
电子邮件:jdxrdb@126.com
特此公告
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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