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旌德县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方案》,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述职评议。现将被述职评议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县人民法院:王 慧(副院长)
周家青(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慧琳(审判委员会委员)
梅钰田(审判员)
潘志鹏(审判员)
程莉萍(审判员)
县人民检察院:蔡金陵(副检察长)
汪伟平(检察委员会委员)
宋治国(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琼毓(检察员)
唐 华(检察员)
特此公告。
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