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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将旌德县经济开发区路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同意经济开发区路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旌德县支行贷款1.35亿元,其本息按法定程序逐年列入财政预算计划。贷款利息据实安排;本金还款计划为: 2011—2017年每年支付1700万元,2018年支付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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