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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旌德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1:21 信息来源: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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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3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旌德县审计局局长   杨杰


县人大常委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我县审计工作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切实把经济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一年来,通过全体审计干部的团结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为推动旌德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基本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2296万元,支出总计1989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32万元,年末结余11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9033万元,支出总计74533万元,年末结余45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35608万元,支出总计525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03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0万元,调出资金4000万元,年末无结余。

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资料,2022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一是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42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围绕“工业富县”战略,安排健康产业发展资金5900万元,兑现涉企补助资金3816万元,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落实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惠企利民资金40043万元直达落地见效,让财政温暖直抵百姓心中。

(二)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坚持“压一般、保重点”,确保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2022年,全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方面的支出64497万元。着力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安排财政资金45775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生态环保,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保障。

(三)聚焦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加强库款动态监测,2022年“三保”支出78109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约43.33%。精准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安排十项暖民心专项行动资金2989万元,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预算收入缴库和预算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备费未按规定程序动用。审计发现,预备费动用方案未履行报批手续。

(二)虚列财政支出。2022年,县财政局将预算资金22706.11万元从国库拨付至各股室管理的财政专户列为当年财政支出,但实际支出为20691.85万元,剩余资金结存在各财政专户,虚列财政支出2014.26万元。

(三)调整预算支出科目不规范。2022年,将“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万元调整到“行政运行”科目;将“初中教育”支出3285万元分别调整到“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学前教育支出”、“小学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等科目;将“其他教育支出”76万元调整到“干部教育”科目;将“其他进修及培训”支出24万元调整到“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科目。

(四)违规增设子账户核算非专户资金。县财政局在建行社保基金专户下增设3个二级子账户、在农商行社保基金专户下增设8个二级子账户,用于核算病险水库、财政扶贫等非社保基金类财政资金。

(五)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截至2022年12月底,综合股共借出财政专户资金269.99万元用于林业综合贷款项目还本付息。

    (六)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审计抽查发现,2022年县融媒体中心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中列支大门楼改造设计费、体检费、工会活动等费用合计15.84万元,提取备用金1.48万元。

(七)部分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超两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底,经建股、行财股超两年以上未使用专项资金合计1494.25万元未作为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其中:经建股专项资金1489.68万元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审计提出后,1489.68万元已缴库);行财股专项资金4.57万元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另行财股收到退回工程款16万元,未上缴至国库。

三、“安心托幼行动”、“老年助餐行动”两项暖民心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审计发现问题

县审计局在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选取“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两项暖民心行动开展专项审计,发现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县卫健委未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督导评估体系和年检制度;二是县民政局未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未向社会通报对老年食堂、助餐点的监督管理情况。

(二)支付托育机构运营补贴程序不规范。县卫健委未组织相关部门对旌德县智慧树托育有限公司、旌德县未来园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托育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即支付运营补贴3万元(0.5万元/年)。

(三)敬老院老年食堂未发挥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作用。审计发现,全县9个敬老院老年食堂无实际运营成效。一是对全县老年助餐堂食记录数据分析,9个敬老院老年食堂均无堂食记录;二是延伸审计版书镇敬老院,经调查了解,由于大部分老年人不愿意到敬老院就餐以及疫情等原因,自建成以来,无老年人就餐。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县民政局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县民政局未与社会餐饮企业签订相关协议;二是部分采购合同存在无签订日期、签章不全等现象。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履行国库集中收付有关规定,避免财政资金脱离国库监管。制定并完善预备费管理制度,严格预备费安排使用范围、动用程序及决策程序。

(二)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财政统筹能力。梳理整合各类财政资源,盘活各类沉淀、闲置和结余资金,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结转结余资金收回机制,常态化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清理要求撤销的专户,科学、合理调度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杜绝虚列财政支出等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跟踪监管力度,资金拨到哪里,资金监管就跟到哪里,督促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使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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