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第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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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旌德县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方保松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旌德县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在促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揭示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政府投资、政府性债务、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强化预算、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了财政同级审计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有效结合。
针对审计揭示出的问题,就进一步规范预算,做好全年的预算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比较突出,如坐收坐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支出、招待费超标严重、专项资金、存量资金结存数额较大等,县政府及相关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认真进行整改,力戒只审不究、屡审屡犯的现象。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县政府要积极为审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要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和审计平台建设,充实审计一线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审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审计信息收集制度,努力创造条件推进审计工作提前介入。
三、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实行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加强审计监督,不仅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奠定良好基础,而且对保证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运作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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