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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14 10:29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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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第 3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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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关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楼书丹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来,县政府以“秀美旌德突破年”活动为载体,加快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少数单位和部分干部群众对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城市重点工程资金短缺,资金投入不足,制约工程进度;征迁安置工作难度加大,不可预见因素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城市规划局部前瞻性不足,与城市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影响城市品位提升等。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1、提高认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是关系到旌德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走向,关系到“秀美旌德”的建设。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增强各部门的大局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县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重点工程建设,全力以赴,形成合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强化推进重点工程的建设。

  2、深化细化,切实安排好项目的建设工期。在研究制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期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土地房屋征迁、资金落实、地质构成、天气气候等各种因素,以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建设工期一旦确定后,要坚决维护其严肃性,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狠抓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使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3、多措并举,依法做好征迁工作。在征迁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被征迁安置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征迁群众知法懂法,不仅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也要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不仅要依法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也要支持、理解政府的依法征迁工作。对个别阻扰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同时要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文化、技能素质,实现农民向职工、村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转变。

  4、强化质量意识,打造精品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强化工程质量意识是重点工程建设的生命线,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把狠抓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加强责任感,把工程质量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管理之中,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坚决按规划设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工程,不留缺憾。

  5、着眼长远,努力提高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城市规划制定要通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统筹考虑,使城区建设规划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做好基础设施配套规划,特别是水、电、道路、通讯、消防、排污等予以长远设计,避免造成经济损失,要严格执行规划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注重城市建设品位,与旌德历史、文化等元素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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