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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旌德县201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16 10:15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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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第 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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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关于旌德县201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汪明星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旌德县201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审计工作重点突出,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同时提出了审计建议,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从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看,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预算支出调整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招待费严重超标等。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的力度

  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涉审单位对照审出的问题,按规定认真加以整改。建议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办,最大限度发挥审计效应,整改结果情况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继续扩大财政预算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在完善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基础上,向重点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预算执行的审计延伸,结合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注意分析查出问题的成因,找出问题的共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依法建立财政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根据《审计法》、《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做法,逐步将财政审计工作报告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予以公告,以发挥审计结果的警示作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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