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江显聪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方保松为县财政局局长;
戴维友为县审计局局长;
张文喜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钱广虎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傅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王斌为县司法局局长;
徐文胜为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方保松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戴维友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文喜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程长春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倪彩文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汪光如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曾纪华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刘志华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洪波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傅太平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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