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司昱为旌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王慧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贺国元的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旌平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戴卫平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志鹏的旌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逸凡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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