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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戴卫平为旌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汪艳为旌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梅钰田为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免去:
戴卫平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汪艳的旌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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