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植林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程长春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洪巧军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文喜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洪 波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傅太平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高 峰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朱立平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倪彩文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范民伟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俊峰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戴维友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汪光如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钱高潮同志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汪大船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丁士龙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胡春景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唐新华同志为县卫生局局长;
汪海明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汪明星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许红霞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斌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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