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1年7月2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光明的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 鹏的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爱华的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