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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07年9月11日旌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07年9月11日旌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光勇为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张光勇为旌德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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