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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5-08-04 09:33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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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江烈马为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志华为旌德县司法局局长;

  俞国庆为旌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 强为旌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汪海明为旌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免去:

  谢俊峰的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俞国庆的旌德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胡春景的旌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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