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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金伟、刘明辉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29 15:59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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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6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金伟、刘明辉分别提出辞去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金伟、刘明辉的辞职请求,报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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