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县于2016年12月选举产生的旌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十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2022年1月任期届满,应予换届选举。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研究决定,旌德县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11月开始,到2022年1月结束。选举日为2021年12月24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上旬在县城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2年1月下旬召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