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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晓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8-05 08:04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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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动,郑晓军提出辞去旌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旌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晓军的辞职请求,报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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