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人大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人大概况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机关建设
各镇人大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工作
>
决议决定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变更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名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1-01 17:06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19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由于职责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旌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
上一条: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19年度旌德县本级预算方案的决议
下一条: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19年度旌德县财政预算方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