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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楼书丹辞去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1-21 10:06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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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2019年1月15日旌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楼书丹辞去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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