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斌主持会议,副主任侯青、曾纪华、张榴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金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许敏,县人民法院院长许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贤峰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千万工程”推进情况及精品示范村建设、全县基层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高峰等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俞小宁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乐乐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5名在旌市人大代表在会上进行了述职,与会委员对其履职工作进行了测评。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省市县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主动接受县委领导,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要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前期准备工作。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各镇人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全国人大成立70周年宣传、调研视察等形式,传达上级部署,征求群众意见,反映民生诉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使会议召开过程成为我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要切实做好县人大代表补选工作,依法按程序做好代表选举事项,确保各个环节都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列席会议的还有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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