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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旌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旌德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旌德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旌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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