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斌,副主任侯青、曾纪华,部分委员和市县代表参加,县政府副县长刘乐乐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王斌一行先后前往北纬 30 度灵芝基地、格瑞菊花种植基地、合庆村实地查看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了解乡村振兴工作体制机制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对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情况汇报。
检查组强调,要加大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农业农企的招引力度,丰富农产品的种类,延长农业生产经营链条,提高生产经营附加值。要努力提升创新,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强化政策落实。要继续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加大社会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引导财政资金向三农重点任务倾斜。要培育专业人才,建立一套科学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鼓励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计划。
刘乐乐表示抓乡村振兴工作,主要还是要抓经济,旌德县存在经济基础薄弱、多种要素制约问题,县政府将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项目,重新布置产业规划,进一步吸纳检查组意见建议,同时,希望人大能够继续关注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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