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旌德县审计局局长 朱立平
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将2018年7月份以来组织实施的其他审计工作情况,一并纳入本报告。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财税系统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目标,深化财税改革,强化收入征管,加强资金保障,着力改善民生,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取得了预期效果,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税源管控,加大收入组织力度。2018年,财税部门努力克服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扩面带来的影响,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全力推进综合治税,着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监控,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年初收入预算目标的完成。
——强化保障能力,助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全县33项民生工程总投资6.8亿元,同比增加1.9亿元;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安排扶贫专项资金690万元,同比增加180万元;投入财政资金1145万元,扶持旅游产业发展,有效提升旌德知名度和影响力;兑现实体企业扶持资金1606万元,安排健康制造产业发展资金9160万元,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安排5871万元,持续推进“两山行动”,保护森林生态体系,实现创新绿色发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合理科学编制政府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部门监管职能,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流程优化、监管有力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模式,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系列任务。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84646万元,增收6353万元,增长8.11%,完成预算的100 %。
(一)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
1.总预算资金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收入总计164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660万元(完成预算数105 %,比上年增长8 %),上年结余12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9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7569万元, 调入资金 4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5万元。支出总计163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62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 %,比上年增长2%),上解上级支出5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7122万元。收支对比,年末结余123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总收入508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6%),上年结余 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4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11202万元。总支出504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2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41 %),调出资金4200万元。年末结余376 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上年结余23029万元,本年收入71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本年支出67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年末结余26698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018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来源总额为151399.71万元(含上年结余38616.52 万元),支出总额106723.29万元,年末结余44676.4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库资金拨入财政专户未形成实际支出
2018年11月30日,预算拨行财股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截止审计时尚未使用,结余在股室。
2.预算支出科目调整不规范
2018年年末,将拨付至财政局行政事业股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教体局的“教育支出”等5项支出4105.31万元,将拨付至财政局等预算单位的“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信息化建设”等18项支出11090.38万元,从原列支的科目调整至“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3.畅通工程建设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018年,经建股收预算拨入畅通工程建设资金1390.8万元,当年全部拨付至县交运局交通专项资金账户进行列支,所拨出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4.非税收入未缴国库或缴库不及时
(1)县交运局畅通工程建设资金专户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共产生利息收入26.83万元,截止审计时尚未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2)2018年旌德县资产运营中心收取房屋租金收入104.76万元,实际缴库92.46万元,结余12.3万元;收利息及资产处置收入736.52万元,缴库564.75万元,结余171.77万元。一是以上房租收入、资产处置及利息收入在收取以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缴库,二是年末尚有184.07万元结余未缴入国库。
5.未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截止2019年5月底,结余在县财政局各股室连续两年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合计1048.78万元,应作为存量资金进行清理而未及时清理。
6.结转两年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截止2018年底,结转两年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249.02万元未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县林业局无依据收费
2016年度收取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6.45万元,2017年度收取森林资源调查服务费2万元,2016-2018年度收取森林村庄设计费24万元,合计32.45万元。
2.县林业局项目实施企业无批复擅自变更实施地点及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经审计抽查发现,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中,项目实施企业博仕达公司在无省级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且该农发项目截止审计时止,仍未实施完成。
3.县交管大队没收违章车辆报废变价收入未及时上缴非税
2017年8月车辆报废收入0.55万元、9月车辆报废收入1.8万元、11月车辆报废收入0.46万元,合计2.81万元由报废车辆回收公司将款项直接存入县交管大队银行账户。
4.县人社局与企业脱钩不彻底
旌德县就业培训中心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由县人社局委任,同时法定代表人、出纳及工作人员均为人社局聘用人员;县就业培训中心支出发票上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均为人社局就业股在职人员,同时该中心部分培训业务由人社局就业股人员负责。
5、县人社局专项资金结余超两年以上
截止2018年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专项资金结余558.17万元,其中205.27万元属于2013年度以前再就业专项资金结余。
三 、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违规贴息3.99万元
2018年扶贫专项资金支付46名已于2017年变更退出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人员扶贫贷款贴息合计3.99万元。
2.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
一是有18名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至2018年末在扶贫信息系统内仍标识为“已脱贫享受政策”。二是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经过精准扶贫已于2016年成功脱贫, 2017年3月创建了公司,并于2017年7月当选为村干部,至2018年末该户仍标识为“已脱贫享受政策”。
3.未按规定建立扶贫项目台账
截止审计时扶贫局尚未建立项目台账。
4.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不规范
信贷风险准备金追偿制度不健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根据相关政策于2018年8月被清退出贫困户,不再享受金融扶贫政策,其原扶贫小额贷款3万元逾期未还,2018年10月31日农商行从风险准备金账户划扣70%的贷款本金2.1万元。由于风险准备金追偿机制不健全,至审计之日相关部门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追偿,造成扶贫专项资金损失。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审计局共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结算审计项目121个,送审金额35195.18万元,审定金额32950.59万元,审计核减金额2244.59万元,核减率为6.38%。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县水务局合同管理不规范
项目的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中小河流治理方塘河云乐段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玉溪河大礼段工程施工合同均无超工期处罚性条款,不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度进行管理。
2.县水务局项目的建设内容或规模未按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实施
在中小河流治理方塘河云乐段工程项目Ⅰ标和Ⅱ标中,建设单位未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开展项目建设,设计变更取消部分河道直立块石挡墙、亲水平台等工程量,存在“报大建小”现象,少建的工程涉及概算金额合计387.1万元。
3.县交运局2018年度农村生命安防工程8个项目建设未能按期完成
五、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国投公司房屋租金应收未收14.66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末,有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或个人拖欠国投公司房屋租金14.66万元。
2.县国投公司提供担保与反担保造成或有损失4853.21万元
其中2013—2014年为安徽泰科铁塔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造成或有损失3245万元;为县粮食局提供担保和借款造成或有损失1608.21万元。
3.县国投公司账龄超三年以上应收账款1570万元未能收取,存在或有损失
其中沃克贝思应收账款200万元;亚普竹业公司应收账款1370万元。
4.县供水公司手续费收入未及时确认纳税申报
根据有关协议约定,供水公司2016-2018年共计应确认代征垃圾费及污水费的手续费30.25万元。截至审计结束时,未与相关部门进行手续费结算,也未确认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5.县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放大倍数未达到省政府规定要求
2017年,担保公司放大倍数为4.5倍。不符合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达到5倍的要求。
6.合作银行为化解风险采取应对风险敞口措施
2018年1月29日,家福木业有限公司在县农商行贷款200万元整(政银担模式)。同日,公司应县农商行的要求,以旌德县家福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邵东阳的名义,在县农商行办理了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单40万元。合作银行为化解自身风险,将企业贷款金额的20%转存为定期存款作为贷款质押,将风险转嫁给了贷款企业,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7.代偿金额财务核算不规范
截至2018年6月底,“应收代偿款”科目帐面余额2937.17万元,另有三笔因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银行已强行扣款,担保公司已经代偿的担保贷款本息合计1395.38万元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未能真实反映本单位的应收代偿款余额。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按规定拨付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梳理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清理财政专户,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推进建设资金财政集中支付。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科学、合理调度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不断满足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加大土地出让金收入征缴力度,同时定期清理财政专户产生的利息以及执收部门征收的各项非税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金融扶贫管理,强化扶贫项目和财务管理。尽快出台扶贫小额贷款代偿追偿机制,确保扶贫信贷追偿工作落到实处,并定期根据贷款余额情况调整各银行风险准备金余额,减少财政专项资金损失。扶贫局和财政局要尽快设置专账核算扶贫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同时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促进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