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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10 15:17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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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金陵所作的《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县检察院在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中,积极更新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措施稳妥有力,在有效惩罚犯罪、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指出,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确立的一项制度,尚处在试点推广阶段,因此工作中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司法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宽严相济政策具体化、制度化的重要探索,对于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准确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以及认罪、认罚、从宽的具体标准,切实增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稳步推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要求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要针对案件类型、罪刑轻重、难易程度等不同特点和因素,在证据把握、法律运用、工作衔接等方面凝聚共识,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的整体合力。
    三、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复杂疑难案件的研判,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和质量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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