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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旌德县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04 10:21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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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第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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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关于旌德县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及

  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倪彩文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旌德县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对旌德县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王恒年所作的《关于旌德县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批准旌德县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2012年县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理财、精细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保持了较快增长。今年上半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积极组织收入,增幅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有效地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实属不易。但也存在财政性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高;财政新增刚性支出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非税收入征管不够规范;预决算数差异较大等困难和问题。

  为进一步严格预决算管理,继续做好财政工作,确保年初人代会确立的各项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继续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要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确保预算收入完整及时入库。严禁违规减免税,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切实加大非税收收入管理力度,督促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

  2、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理清政府职责,事权和财权要紧密结合,要按照政府预算体系的保障范围界定财政资金的投向。要下大力气压缩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要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严控公务购车及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等经费的支出规模。

  3、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财政收支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坚持实事求是编制预算,少数预算项目的基数定额要根据情况变动而调整,从源头上控制执行中不同科目之间资金调剂。规范预算追加程序,从严审核追加内容,控制追加数额。

  4、努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要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逐步健全完善县对乡(镇)和部门财政监管体制和机制,要注重资金的投向、资金的安全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增强财政风险意识,探索建立财政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努力保障财政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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