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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10 15:10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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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许志军所作的《关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优化整合审判资源,率先组建“两山法庭”,着力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为推进我县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指出,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环境资源案件比较复杂,普遍存在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以及执行难等现实问题;二是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还存在衔接联动不够及时、信息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三是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好“净空、净土、净水”保卫战,加强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案件的审判,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原则,协调好当事人应承担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二、建立完善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建立健全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移送及时有序。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促进环境资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为环境资源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化的选择,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三、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两山法庭”为基础,配优配强力量,稳步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专业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队伍。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推广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积极营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良好氛围。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公开审判、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关注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落实司法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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