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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委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4 08:52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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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的通知》和县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县农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和落实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的意见。在认真做好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大众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县农委充分利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防疫人员技术培训班,养殖大户技术培训班,技术人员联乡联村联户,政企、技企联系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面向大众,重点针对兽医从业人员、动物防疫人员、畜禽养殖户、畜禽产品加工销售业主,普及动物防疫科技知识,提高依法防疫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自觉性,全面提升我县依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能力。

  二、关于县城定点屠宰场搬迁和乡村定点屠宰工作。由于现有屠宰场位于县城建设规划区内,搬迁工作已着手进行,新的定点屠宰场建设规划方案已制定立案,目前县商务局正在进行新屠宰场场址的选址论证。在认真抓好城区市场和定点屠宰规范检疫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乡镇和农村集市延伸,现已建立产地检疫报检点30个。在检疫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选聘了27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防疫员做协检员,产地检疫员达35名,既方便了群众报检,又提高了产地检疫密度,将检疫工作重点从流通环节转到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上来,从源头上把好检疫关,并将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镇兽医站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积极支持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规范检疫流程,凭产地检疫证明进场,宰前和宰后分别严格检疫,做到随到随检,有宰必检,严把三道检疫关,杜绝病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使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三、关于县乡两级政府增加投入问题。近几年,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生产,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一是增加经费投入。县政府将原先每年8.5万元动物防疫经费提高到16.5万元,用以改善和提升动物防疫工作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体系,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迅速报告疫情,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扑灭;三是完善各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体系和疫点处置方案建设,明确各级职责;四是利用项目资金和资源,加快县级动物疫病诊断化验室建设,尽快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开展工作,适时监测我县动物免疫抗体水平,准确掌握免疫质量和疫病保护力,快速诊断一些常发和多发动物疫病,为广大养殖户提供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信息,全面提升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我县2009年成功争取到国家扩内需项目“乡镇兽医站改扩建项目”,目前,基建工程已完工。项目实施大大改善了乡镇兽医站办公条件,提升了技术服务水平。

  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培训。今年拟从高等院校专业毕业生中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基础动物防疫队伍;县农委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加大动物防疫等畜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积极邀请省、市专家来我县授课,不断加强在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防疫队伍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五、规范城乡宠物监管。加快制定城乡宠物管理办法,规范养殖行为,组织公安等部门部门定期对违规养殖及遗弃宠物进行清理。兽医部门加强宠物诊疗和免疫活动管理,发放免疫证照并协助做好宠物管理工作,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居环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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