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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4-07-24 08:36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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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8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秋芬主持会议,副主任程观武、李玉林、谈华、唐新华,委员黄文婧、汪晓模、王恒年、胡建华、程兵、王继红、王文彬、王晓云、刘德荣、余超彪、曹莲姣、朱小仙、方晓东、张林媚、徐连喜、石道开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俞小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蕾、县人民法院院长秘宣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昌虎列席会议;市人大代表汪晓海、李春花、金晓云,县人大代表肖友喜,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会议,县国土局局长谢俊峰、县卫生局党组书记、人口计生委主任汪海明按议题列席会议。

  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接待日制度》。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修改〈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法律职务人员办法〉的决定》。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表决办法〉的决定》。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

  四、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六、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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