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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石道开、曹莲姣、徐连喜提出辞去旌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旌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石道开、曹莲姣、徐连喜辞去旌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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